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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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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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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: 明明在上兮天子圣,四方取则兮我公令。 疲民苏息兮公之政,一日将去兮,谁泎我之性命。 (均见《全唐文》卷五一○李方郁《修中岳庙记》引)(〖1〗《修中岳庙记》:「上四年,用大司计侍郎为丞相。 其明年,以我相秉枢机,我公掌纶誥,宜为避嫌,遂自閤下拜河南尹。 将辞,上悄然谓公曰:『前时洛水为灾,洛民大溃,四走无远,至有没死者,岂胜其寃耶。 而公今去,我无东顾之患矣。 』公既至理事,先以恤民为寄,活生瘞死,大开廩庾,賑贫乏,饱饥膓,暖寒体,极於畿甸。 而又蠲逋租,省徭赋,俾安稳其起居,勤强其事业。 故远迩之民,相贺而歌曰〖略〗。 又歌曰〖略〗。 」杜文澜《古谣谚》卷八一云:「案《全唐文》称李方郁为建中时人。 今考建中为德宗年号,而建中之号仅有四年,其明年则为兴元元年,文内叙述,又与时事不其相符。 惟据连枝臺座之语,知尹河南者为时相之昆弟耳。 俟考。 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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